个人质押消费贷款

【产品介绍】

“个人质押消费贷款”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,从我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,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。

【适用对象】

1.18-65周岁,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5周岁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两年之内未出现连续3次逾期,累计6次逾期的情况,无现行逾期

【贷款期限】

不超过5年

【担保方式】

质押

Copyright@衡水银行 All Rights Reserverd 河北省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河北省衡水市和平东路广场胡同9号   冀ICP备17001654号-1 本网站支持IPv6 冀公网安备 13110202001137号